日前,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及有关部门的配合行动下,一起案值高达484万元人民币的跨省合同诈骗案成功告破,几名主要案犯相继落网的同时,利益受损方我公司也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2007年5月,辽宁省桓仁振富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富矿业)开始与我公司进行业务往来。经过几次往来,双方建立了比较良好的合作关系,彼此间的信任度逐渐增加。当月30日,我公司再次要求振富矿业发货,并迅速付了货款,不料这一次却出现了意外。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公司却迟迟未见到货,相关负责人只得不断催问,而振富矿业面对质疑则闪烁其词,一拖再拖。终于有一天,振富矿业负责人称,公司已破产,无法提供矿粉,至于货款,也已亏损殆尽。 我公司怎么也没想到对方会来这么一出,有些措手不及。此后的很长一段日子里,相关负责人隔三差五与振富矿业负责人联系,并多次赶赴该公司所在地就此事进行协商,但没有任何进展。2009年3月,我公司有关负责人选择了报案。 接到报案,我市公安立即展开行动,积极搜集材料的同时,确定侦破计划。4月8日,我市公安先头部队一行3人赶赴辽宁沈阳桓仁县,开始对振富矿业的情况进行调查。与振富矿业两名负责人王某与刁某分别取得联系后,对于所欠债务,两名负责人均表示认可,但同时表示之所以没有发货也没有退款,确实是因为公司已于2007年5月破产,至今仍无力偿还,只希望能再宽限时日,待公司重新投入生产,再想办法。 王、刁二人的说法如此一致,并且看起来似乎滴水不漏,办案人员陷入了迷茫。此后,办案人员一边与王、刁二人交涉,一边着手调查两人及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同时到有关部门调查振富矿业几年来的经营状况,寻找蛛丝马迹。很快有了结果,主要负责人王某名下所有的房产、车辆均已过户给别人,银行账户里也所剩无几,刁某名下则空白一片,唯一有价值的是,其22岁的女儿名下竟然有辆价值百万元的高级轿车。他们同时了解到,振富矿业在当地电业局的缴费记录在2007年9月份以前一直是正常的,即高额的电费支出,可到了9月份之后,却突然变成了每个月仅用几十度电,这不得不令人怀疑。可是,王某坚称公司确于5月份停产。 4月21日,办案民警返回济源。虽然在辽宁的十几天内,案件表面上并无进展,但对方供言与事实之间明显的反差更加让人怀疑振富矿业的故意隐匿资产行为,此时,已能基本确定对方的故意套现动机。 返回济源3周后,公安部门针对该起事件正式立案,并成立了专案组。5月12日,专案组人员再次赶赴辽宁。此次行动,办案人员改变了思路,针对王、刁二人长期居住在丹东及沈阳,办案人员在整个辽宁省就二人以及振富矿业近年的账户变动情况展开调查,了解到虽然目前两人和其公司名下已没有多少资产,但2007年6月之后,王某的账户上却有过千万元的大额支出,而就振富矿业的账面交易显示,2007年5月之后也有过百万元的支出,这些钱远超过欠我公司的货款。 一个细节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2007年5月我公司的货款到账后,并未在振富矿业的账面上过多停留,也未进行公司之间的交易,反而直接进入了王某的个人账户,并且当年11月王某的账户还有400多万元现金的入账。如此反常的情况都足以证实,王某所言纯属虚构,其借公司名义套现的事实进一步确凿。 专案组人员马不停蹄赶赴桓仁,到振富矿业进一步了解情况,空荡荡的厂房及院子,让刁某所谓当时收我公司的货款是购买矿石的谎言不攻自破。从留守人员及一些知情者的口中,办案人员又了解到,振富矿业真正的停产时间是2007年9月,而不是王、刁二人所说的5月。 案件有了进展,让专案组人员动力十足。此后,办案人员开始到金融机构进一步核实情况,又发现重大线索。一名知情者反映,他曾于2008年春天帮王某销售过一批价值500万元左右的矿粉,而王某与我公司签订的还款协议就发生在2008年4月份,几乎是同一时间,王某一边称自己无力偿还我公司几百万元货款,一边又做着动辄几百万的生意,而且所得款项到了哪里还进行刻意隐瞒,这一切都证明着王某的欺诈行为由来已久。 一切都水落石出之后,专案组开始对王、刁二人进行抓捕,同时王某的前夫邵某也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6月22日,当地下起了瓢泼大雨,专案组人员守候在租来的车里等待邵某和王某的出现。与此同时,专案组另外一队人员找到刁某并将其牢牢控制住。当天,专案组人员将王、邵、刁3人一举抓获,并进行突击审讯。面对铁一样的证据证言和办案人员的攻心,3个人的防线逐渐崩溃,挤牙膏一样开始供述,此前的一切谎言和骗局不攻自破。 484万元人民币,3次往返辽宁,历时3个月,行程近万里,让我们记住这些关键词。 日前,振富矿业欠下的债务已用各种方式清偿完毕。等待几名犯罪嫌疑人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至此,这起跨省特大合同诈骗案成功告破。 编 后 与丹东振富矿业有限公司具有类似情节的还有湖南株洲A公司和河北涞源的B公司,其中湖南株洲的A公司欠货款600万元,河北涞源的B公司欠货款150万元。保卫处从公司领导的手里接到通过法律手段追回三笔货款的任务后,已经多次奔赴三地,与涉案者接触。经过调查,确认丹东振富矿业具有最大的恶意诈骗,赖账不还的故意,于是将其确定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第一目标。在将恶意诈骗的王艳等案犯抓获,并追回全部484万元货款后,公司保卫处及时将相关案情通报了湖南株洲和河北涞源的两家公司,对他们产生了巨大的震慑作用,两公司多次致电保卫处请求不要付诸法律途径,并积极向我公司发送矿粉。截至日前,湖南株洲A公司已经向公司发货价值400余万元,河北涞源B公司向公司发货价值数十万元。两公司都表示愿意和我公司维持长期的合作关系。 此次,通过侦破丹东振富矿业诈骗一案,震慑了其他具有赖账和诈骗故意的商人,公司保卫处追回货款1000余万元,维护了公司经济往来的安全。多年来,公司保卫处在处理各种涉外纠纷上与公安、司法等部门配合,做了大量役艰任重的工作,筑起了公司经营的安全长城。 向默默无闻奋战在安全战线上的保卫处干警们致敬! |